海南省委、省政府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纳入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将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以上,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5000人次以上,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12场次以上。

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提出5项工作举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获得感。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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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组织专业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提供“一援到底”服务,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中涉及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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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专项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六一”节、开学季等主要时间节点,深入辖区中学、小学、专门学校等地,围绕性侵害、校园霸凌、毒品贩卖、电信诈骗、家庭暴力、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遗弃虐待等案件,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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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在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原则上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同时,海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设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专席,在海南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板块,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找法、学法、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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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地区、艰苦偏远地区的孤儿、留守儿童、受害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儿女等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对未成年人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进行100%回访,根据回访发现问题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针对性的跟踪帮扶、后期观护措施,帮助相关未成年人疏导心理、完成学业、掌握技能、回归家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安全意识、纠正不良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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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人在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把关和监控,确保已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100%、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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