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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2月4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黄珍)2月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23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全额返还。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发展,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日前,市总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实施全额返还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对返还条件、实施时限、受理时限、需提交的材料等进行了明确。其中,实施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申报所属期为准。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即“先征后返、申报审核、全额返还”。由小微企业向市总工会申报,经市总工会审核核准后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申报企业需提供上级工会对成立工会批复文件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完税证明、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海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等材料,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申请。

另外,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可咨询所在区总工会,申请成立工会,成立工会后,可向市总工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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