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介绍
“普通话”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清末,1902年吴汝纶去日本考察学习,日本人向他提议中国应该用教育来统一语言,谈话中提到了“普通话”。1904年秋瑾留学日本时,跟留日学生一起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并且在会上拟定了一份简章,简章中出现了“普通话”这个名称。1906年,朱文熊(切音字的研究者)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普通话、国语(意为文言文)和俗语(意为方言),朱文熊不仅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还给“普通话”下了“各省通行之话”的定义。
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写道:“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经历了白话运动、大众语运动、国语运动以后,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巩固。1949年,正式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为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外的一个称呼,每个国家都有自己通用的语言。普通话(意为汉语普通话)是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也是每个朝代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首都雅音区别于首都胡同音。
因为北京长久以来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以北京话的影响在逐渐地增大。北京话作为官方通用语言传播到了全国各地,慢慢的成了各方言之间可以共同使用的“共同语”。北京话为我们共同语的标准音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其实在清朝末年就开始了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的共同语已经形成。
普通话演变过程汇总
明朝以南京官话作为主要的基础来影响元大都语音。是北京官话的初步形成。
(一)1909年,清朝政府开始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
(二)1923年,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上决定,用现代中国北方的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来制定语音。
(三)1932年,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以后,确定了国语的标准。
(四)1953年,北京市和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成为了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用来制定标准。
(五)1955年,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并开始全国推广。
(六)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并规范了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