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所需证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所需证据有: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在网络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所依据的证据一般包括汇款单据、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二、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网络诈骗的表现形式
1.积分兑换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各大银行、移动、联通、电信等产品具有积分功能的企业,给事主发送积分兑换短信、微信等,要求事主下载客户端或点击链接,套取事主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利用上述信息在网上消费或划转事主银行卡内金额。。
2.冒充客服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民购物信息和个人信息,以订单异常等理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的购物网站或银行网站进行操作,套取事主银行卡号码和密码,向事主索要验证码后,将事主卡内资金划走或消费。另一种经常出现的案例有,事主因网购或转账不成功,在网上搜索相关公司客服电话,搜索到假冒客服电话后,按照假客服的要求进行操作被骗
3.网络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在求职信息、招聘信息类网站、论坛、微博、相关通讯群组上发布利用网络进行兼职工作的信息,要求事主在指定的违法购物网站购买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购物卡等虚拟物品,以刷单返利为诱惑骗取事主支付购买,并将所购买虚拟物品低价转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