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承包合同结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结束的条件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无力继续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承包方死亡且无人继承承包的;

6.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征收的;

7.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二、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三、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被解除还有权起诉吗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一般会延长承包的期限,如果就延长承包期限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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