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卖假冒品牌商品怎么处罚
卖假冒品牌商品的处罚如下: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三、
代购买了假货我可以要求假一赔十吗
找法网提醒您,“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干涉。所以,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商家又有明确的“假一赔十”告示,就可以认定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