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土地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抵押。找法网提醒:如果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尚未办理使用权证,则该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抵押。

2.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就土地使用权抵押行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土地使用权一旦抵押,其地上建筑物也一并被抵押。我国实行房地一致原则,房屋和房屋所依附的土地是不能分割的。因此在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地上建筑物的,还应当考虑地上建筑物的抵押价值。

4.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在登记后发生效力。如果土地使用权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在法律上抵押权就没有发生效力。

二、

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三、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

1.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

2.审查: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

3.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依法发放登记证书;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

4.送达:送达申请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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