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出现法定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得转让;

2.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

3.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二、

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把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方,买受方需要支付双方约定的价款的合同,是有对价的。买受人因此而获得此项财产的所有权并支付约定的价款。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

2.适用对象不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如果是直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是适用于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不能适用预售。

3.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三、

合同转让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转让有法律效力。转让合同必须通知债务人、遵守一定程序,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置换的协议,同时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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