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法

合同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

合同履行需要承担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找法网提醒,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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