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春节假期前拆后借不友好
【专家称春节假期前拆后借不友好 充分休息才能更好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1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延长春节假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他是支持在现有7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春节假期时间的。
“我们平时当然需要好好工作,但是好好工作和充分休息是不矛盾的,只有合理充分的休息,才能够更高效地完成工作,否则光是‘磨洋工’而没有实际效率,光是长时间的工作也是没有用的。”王琪延说,现在春节假期是7天,但是这其中有4天是“前借后挪”来的,这种方式对休假的人来说不友好。他的建议是增加每年春节的纯放假时间,尽量不前后拆借周末的时间,这样同时也能够延长春节假期的整体休假时间。另外就是各个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灵活调整员工的春节休假,争取给员工带来一个较长的、完整的假期,而不要休假调得七零八落,把休假变成负担。
而对于有人提出的各地是否能够“错峰休假”的建议,王琪延表示,最好不要错峰休假。全国是一个整体,生产生活、旅游业如果“各玩各的”,其实也会带来很多不便。“例如你在北京工作或者上学,父母在外地,如果错峰休假,那就可能出现你休假的时候父母和家人却没有休假,想一起外出也无法实现,休假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春节不放假违法吗?
春节不放假不算违法,但是春节期间上班的要给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因此,春节期间应当放假。
如果春节期间不放假的,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