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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院长黄丽华:

数字资产入表倒逼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资产入表意义重大。”6月30日,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黄丽华在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系成立仪式暨“拥抱数字经济时代,打造人才培养高地”论坛期间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数字经济时代最特殊的一种资产就是数据,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和企业资产,如果可以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里披露出来,那将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经济动能转化中数据要素的价值,倒逼企业更加重视数据要素,重视数据资产的价值挖掘和使用,倒逼企业真正进行数字化转型。

此前,相关政策文件已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以及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相关处理办法。“数据资产化成为产学研各界的关注焦点,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如何确认数据资产并对数据资产进行可靠计量仍然面临困难,特别是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数据应用的程度、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也会对探索数据资产的边界和进表路径带来挑战。”

黄丽华表示,数据资产入表至少要解决三大问题:第一是关于数据资产本身的认知问题。一旦数据资产要求入表,这意味着所有企业、全社会层面都需要重视数据资产的价值。第二是数据资产属于什么类别资产的问题。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数据资产可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来处理,但研究时发现企业对此有不同看法,希望将来数据资产能作为一种特殊的、新一类资产存在,即只作为数据资产体现在表内。第三是关于资产确认的问题。考虑到数据资产和传统资产的类别存在差异,目前市场若要统一确认方式,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应对数据资产入表,黄丽华建议:首先企业要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建立相应的数据战略指引,做好数据资源化工作;其次要依托数据资源和根据数据需求方的需求,将数据资源产品化;最后,数据产品化后,企业要在战略上明确数据产品除了内部使用外,是否需要通过市场渠道,对外提供数据产品。如果确定要对外提供数据产品服务,需要在企业内部组织、人力等方面进行相应配置,作为一项新业务来部署和开拓。

据悉,上海数据交易所将探索基于数据产品交易的数据资产入表的可行性路径,大力培育一批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企业,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资产入表典型案例,形成一定体量的数据资产,创新一批基于数据资产的创新应用场景,激发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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