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有哪几种
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有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5.危险物品肇事罪;
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8.消防责任事故罪;
9.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二、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判几年以上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的判处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需要赔偿吗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金。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如果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损失三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