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不一定要双方签字,也可以通过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

合同承诺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合同承诺生效的时间是合同成立时,但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附条件生效条款的,合同的约定生效时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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