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被解散赔偿标准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年补偿一个月职工个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

公司解散法定情形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的营业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停止活动,进入解散阶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

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

1、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申报债权;

(4)进行清算;

(5)办理注销登记。

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

3、办理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公告终止

5、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2)公司执行机关易位;

(3)限制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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