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魏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2月张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魏某借款两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22年12月底归还。后约定时间到期后张某未如期还款,经魏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朋伟仔细查阅了案卷,考虑到双方本系朋友关系,生活中难免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为了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一判了之不利于从根本上消除双方的隔阂,承办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张某联系,但张某不予配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案件争议明确,标的额较小,为了彻底化解纠纷,张朋伟法官到被告张某家中,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做好思想工作,从双方的友情中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并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张某应当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官的协调沟通下,被告张某现场给付原告魏某欠款两万元,双方纠纷得以有效解决。

​西平县人民法院:到期不还?催讨不给?法官倾力调解续友情

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往往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热切期盼。本案中,法官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握手言和,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彻到诉前、诉中的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服务“快车道”。(冯占华 杨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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