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二、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三、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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