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胜华新材11月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榆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榆高化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四川省乐山市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乐山)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拟规划投资建设6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总投资约65亿元。
另外,公司同日披露公告称,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原计划在四川省眉山市的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
对于项目终止的原因,胜华新材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是因乐山市拥有丰富盐卤矿、萤石矿、磷矿资源,公司已在乐山市参股设立四川中氟胜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0万吨/年液态六氟磷酸锂装置及配套项目,而液态六氟磷酸锂是电解液项目的重要原料之一。为保持一体化的产业优势,实现主要原材料管输供应,胜华新材决定终止原项目,新项目预计更能降低项目成本。
对于终止该项目带来的影响,胜华新材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规划于眉山市的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正在进行相关建设前的筹备工作,尚未开始建设。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资料显示,目前公司已布局了液态锂盐、硅碳负极、湿电子化学品多种等新材料,围绕着锂电材料构建了一系列的产品矩阵。此次与榆高化工的合作,是继此前合作的又一次深化。据悉,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预计为10亿元,其中胜华新材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榆高化工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人民币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该项目公司拟规划投资建设6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5亿元,项目计划分2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约18个月。
公告称,公司拟投资建设6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未来电解液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行、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的风险,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另外可能面临政策、市场、技术、经营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电解液合作项目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