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在哪里开庭审理?
劳动仲裁在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