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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推广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典型做法。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广的典型做法共32条,都是各个试点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经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六个大的方面。

2022年3月,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郑州市中原区等2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一年多来,各试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

下一步,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持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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