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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梨花节和“五一”假期期间市场价格水平,为全市人民及来鞍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4月25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市场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市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严禁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经营、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哄抬价格等行为。要积极开展经营行为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