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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小火亡人”风险,信阳市研究制定了《信阳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南省第一部规范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12月29日,信阳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邓超摄)
多合一场所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多功能合一,消防安全隐患多,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高。目前该市共有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约6.6万余家,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置的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乱点”隐患突出。
“《规定》共设二十六条,涵盖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疏散逃生通道、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车停放管理、明火管理、法律责任和有关名词定义等内容,紧紧围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立足有效解决消防设施、逃生通道、明火管理、维修作业、电动车停放等具体问题,经反复实地调研和研究论证,努力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据信阳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锡江介绍,《规定》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工作,明确多合一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应当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外窗或者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招牌、广告牌,应当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简易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同时,明确从业人员应当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不得在厨房以外区域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规定》还明确了防火分隔、人员留宿和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实施条件。
对于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规定》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明确多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设置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多合一场所内停放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或为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尹贺、信阳市司法局高级法律专务彭忠、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建先后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