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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涨价、串通涨价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哄抬价格案、北海市正本大药房哄抬价格案、合浦县心美大药房哄抬价格案3个涉疫物资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12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于2022年11月17日购进的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36s),购进价格为20元/盒,12月5日以正常价格卖出,发现销量暴涨后,于当日提价至48元/盒,之后再次提价至58元/盒。

12月14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海市正本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2022年12月10日购进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0.3g*100片/瓶),购进价格为5.1元/瓶,销售价格分别为50元/瓶和55元/瓶。

12月10日,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合浦心美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连花清瘟颗粒(6g*10 袋/盒)的购进价格为25.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28元/盒涨至55元/盒;连花清瘟胶囊(0.35g*12 粒*2片/盒)的购进价格为11.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15元/盒涨至30元/盒;连花清瘟胶囊(36粒/盒)购进价格为18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20元/盒涨至40元/盒。

上述典型案例中销售的药品,购进价格不变,进销差价率均超过15%,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违法药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据统计,截至目前,广西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720人次,检查经营者11641家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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