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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电力援疆”工作顺利开启。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相关援疆省市以及疆内相关援疆企业早协商、早沟通,挖掘外送潜力,优化疆内电源配置,顺利启动“电力援疆”电量外送政府间合作工作,并与上海、重庆、浙江、江苏等11个援疆省市签订了《2023年电力援疆政府间合作框架协议》。

2023年度“电力援疆”外送电量疆内上网电价按照“基准价+浮动价”模式确定,上网电价加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分部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各环节输电价格和输电损耗作为受电方挂牌形式成交电价。该价格模式的启动不仅最大限度减少价格变动对疆内发电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同时获得相关援疆省市的认可。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电力援疆”激励工作方案,协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和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协议相关要求完成2023年度“电力援疆”协议电量外送工作,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提高疆内火电机组利用率,有效填补对口援疆省市电力需求缺口。

“电力援疆”是我国产业援疆政策落地的具体措施之一。随着“疆电外送”的通道逐步增多,新疆富余能源能够输送出去,助力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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