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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上海科技创新十年奋斗历程,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党委书记徐枫以“创新、改革、开放”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其中,围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海形成了以《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为总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为主线、《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基本保障,各重点领域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协同实施的创新政策体系。
9月20日,在“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党委专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科技创新专场发布会上,央广网记者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陆敏提问:上海科技创新系列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落地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陆敏表示,十年来,上海重点聚焦四个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并取得了若干进展和成效。
陆敏指出,上海首先是扩大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机构设置、人事、薪酬、科研项目与经费、科研仪器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30余所高校、40多个科研院所、近10家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积极行动,健全内控制度,在“人、财、物”管理上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感受到了政策红利。”陆敏说道。
其次,上海积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制定《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按照公平普惠、分层分级的原则,推进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陆敏介绍,近年来,上海陆续培育建设了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期智研究院、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等十余家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有序推进了一批国际大科学计划,打造前沿领域人才高地,有力推动科技与产业双向链接。
此外,上海改革优化科研管理。一方面,项目管理更加便捷、高效。通过系统重构、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大幅减少信息填写和证明材料,可“一次不跑”完成申报,各单位首次申报项目填写表格数量可减少20%。另一方面,经费管理更加科学。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经费“包干制”,目前已将自然基金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
上海还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且积极探索“分粮”与“分地”相结合。陆敏介绍,上海明确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奖酬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有力激发了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此外,部分高校先后制定出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试点方案。2020年,上海高校院所以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成果47亿元,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
“后续,我们将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在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继续开展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陆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