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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地社区金地花园一住宅发生火灾。尽管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当事人因违反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户充电有关规定,被罚500元。
火灾发生当天接警后,福田区竹子林消防救援站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抵达现场时,救援人员发现明火已被熄灭,现场留下被烧毁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消防救援人员随即对现场是否存在其他隐患进行排查,并等待调查人员到场勘验。
充电起火现场(陈家麒 摄)
事后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客厅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烧毁物为客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等物品,现场过火面积不足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过对当事人询问笔录得知,事发当天,当事人郑某发现客厅中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有异常鼓包现象,之后将充电线拔掉停止充电。随后电池开始冒烟并起火,郑某立即接水将火浇灭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所幸起火时当事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了火势进一步蔓延。
事后,当事人郑某被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电动自行车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风险。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户充电,火灾风险高,不规范的充电行为相当于在身边埋下“定时炸弹”。
消防部门提醒,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一旦电池燃烧起来,可能爆炸燃烧,毒烟将迅速蔓延整个空间,危险程度不容忽视。一定要规范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带到家中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走道等处,以免悲剧发生。(陈家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