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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由于入汛以来多轮强降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并造成大量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为帮助受灾群众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恢复农业生产和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农田水利设施逐步恢复(央广网记者麦丰 摄)

同时,辽宁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财政部门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投入保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并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此外,辽宁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救灾资金,严禁滞拨欠拨,确保专款专用。市县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防汛救灾、恢复农业生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参照省直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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