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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企业1500元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次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天津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招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也可以通过天津人社网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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