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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即将开始,针对校服的生产、采购和穿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温馨提示。

根据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学生服。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学生服进行检验。

家长及学生在拿到校服后应仔细查看标识信息是否包含主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号型、洗涤维护方法等信息。打开包装后检查校服内是否存在残留的尖锐物,检查拉锁等部位是否存在锐利边缘。重点查看校服的绳带,尤其是头颈部绳带。7岁以下儿童的校服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以上儿童的校服头颈部区域,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超过75mm的自由端;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建议及时试穿校服,查验号型是否适合,如不适合应及时更换。按照标识标注的洗涤维护方法对学生校服进行洗涤、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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