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央广网兰州8月31日消息(见习记者 李红军)记者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甘肃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印发,旨在进一步提高灾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办法》明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对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实行季度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制度,对下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的突发性灾情信息和自然灾害年报信息及救灾工作动态,依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进行评估,主要从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经济损失台账、灾情图片、灾情报送难度等六个方面开展。

《办法》规定,对出现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灾情信息3次以上、灾情信息评估年度得分不满60分等五种情形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告诫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其他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灾情信息报送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