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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导报讯(记者 陈颖娴)7月8日,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上线。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楼盘表搭建后,可启动购房意向登记;符合厦门市购房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系统参与意向登记。意向登记为实名制。
厦门市住房局公布了购房意向登记六个步骤的操作指引。其中,开发企业公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方案后,购房人可通过两个渠道登录系统,进行预登记。登录“i厦门”App,依次进入“服务-住房保障专区-购房意向登记”模块,或者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依次进入“综合服务-一手房市场-购房意向登记”模块。登录进入到“购房意向”页面后,选择“××项目名称”商品住房项目,根据个人真实购房情况进行购房预登记申请及提交资料。
据介绍,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都必须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购房意向登记,区分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对于意向登记购房人数少于可售房源1.2倍的,首批意向登记人优先选房销售;对于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1.2倍的,必须采用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