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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翀】近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天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赋能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要改革探索和创新举措。
《通知》共推出六项开创性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有力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拓展适用场景。《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盘活存量资产明确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以金融“五篇大文章”和“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双轮驱动,打通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链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是“存量+增量”双向奔赴,丰富信托设立方式。除了“委托人已持有的不动产转入信托”方式外,《通知》创新性地拓展出“委托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委托购买方式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委托人的需求,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增量资产配置”双覆盖。这一设计立足于资产盘活、特殊需要、养老保障的业务场景需求,依托信托工具的功能性、灵活性,满足企业通过不动产信托盘活存量、优化资产负债表等需求,也为自然人通过信托实现“定向购买不动产+财富管理”提供便利;同时,有效激活存量资金信托产品参与不动产信托业务,降低信托设立成本,让信托工具更广泛惠及企业与个人,进一步增强信托的普惠属性。
三是“自然人+法人”双轨受益覆盖民生与产业需求。在实现场景拓展与设立方式创新的同时,《通知》适当扩大了不动产信托的受益主体范围,实现民生服务与产业发展的双向赋能。对自然人而言,不动产信托可以广泛应用于养老助老、特殊需要、财富管理、定向传承等各类场景,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体现信托工作人民性。对企业而言,不动产信托可用于满足存量盘活、资产处置、风险隔离、分配执行等不同需求,将信托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产业升级的有效金融工具,以及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四是“优化升级+精准适配”双管齐下切实提高可操作性。在借鉴北京、上海等地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经验基础上,《通知》以更高标准、更好实操、更贴合天津实际为导向,建立健全更具实践价值的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操作体系,使办理流程更清晰,权责划分更明晰,在业务实操上更便于财产登记部门操作执行,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业务实操办理的便捷性、准确性,推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从“可办”向“好办、快办、安心办”跨越。
五是“隔离+风控”双重保险核查前置,严控金融风险。《通知》将风险防控贯穿制度设计全流程,构建“源头核查+专业把关”双重保障机制。要求委托人在设立信托前,先行查询并确认拟信托不动产权属清晰无瑕疵,从源头杜绝因资产来源不明或产权纠纷引发的潜在风险,为信托财产的安全隔离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双区联动打造制度创新标杆。《通知》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充分释放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金融创新示范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高地的叠加优势,开创了信托制度创新的“天津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