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得举办等级考试和竞赛、不得留作业、退费纠纷可通过5类途径解决……7月13日,据北京市教委网站消息,市教委印发《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据悉,这一文件系统梳理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授课、宣传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手册》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补充完善。
明确:
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留作业
根据《手册》要求,学科类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其中,线下培训应在20:30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00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同时,培训内容和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线下培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在开展线上培训时,同一时间由同一授课人员开展内容相同的线上培训,应为同一班次课程,并由唯一的线上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手册》中也再次明确提及,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和竞赛,不得留作业。同时,培训机构还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涉及线下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线上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在师资队伍方面,校外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细化:
退费纠纷可通过5类途径解决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手册》明确指出,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模式。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生明示。
在收费时段上,按培训周期收费的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机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应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同时,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此外,《手册》还对机构提前收费的时间作出规范。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而针对家长关注的退费问题,《手册》也明确规定,家长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机构原则上要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机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若出现纠纷或争议,家长还可通过《手册》提供的5类途径进行解决,包括协商、投诉等方式。
严禁:
低价营销消费陷阱
值得一提的是,贩卖焦虑、饥饿营销、宣扬应试导向以及各类违背商业道德的内容也被《手册》明令禁止。根据《手册》要求,培训机构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发布贩卖焦虑的宣传文稿。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培训机构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在培训场所或机构网站、备案App内进行,招生简章在发布前10日内,须向教育部门报备。
“实际上在一年以前,‘双减’政策的相关规定和方向都已经非常明确,但部分机构仍抱有侥幸心理。”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学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双减”落地即将满一周年,校外培训机构更应该严格把握尺度,找准定位,按照“双减”政策的要求去开展业务。“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机构不能出现越界和违规的情况。”
而从本次发布的《手册》中也不难看出,“双减”工作呈现越来越规范和系统的趋势。据了解,《手册》内容系统梳理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管理服务和规范办学的工作指南。同时,《手册》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补充完善。
在马学雷看来,目前的教育生态正沿循着“双减”的方向。“校外减负、校内提质,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时间减下来,把校内服务的质量提上去,不管是在质量还是在时间上,当下整体的教育生态正按照‘双减’文件的要求向前推进。”
(北京商报记者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