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工作上有什么困难吗?如果有,要及时和我们联系,我们一起想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最近挺好的,在你的建议和帮助下,在家附近的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工作是按时间段轮班,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自己能凭双手挣得一笔收入,很踏实,离家近,方便照顾家里,不让父母为我担心。”

近日,邓州法院刑庭法官贺先和法官助理罗晨蕾两名同志利用下班时间到邓州市某公司对判处刑罚的小文进行判后帮教,小文看到法官来看望自己,高兴地向法官分享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

面对诱惑 走上歪路

2023年4月,小文受人蛊惑,加之手头也比较拮据,与他人合伙通过电话、短信诈骗群众29500元。小文到案后称自己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未能抵制住诱惑,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庭审中,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伙,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因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无犯罪前科,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结合其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法院最终判决小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责令被告人小文退赔被害人损失一万七千五百元。

邓法匠心 精准帮教

承办法官贺先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小文的父母均在家务农,其初中一年级便辍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结交到有不良惯的朋友,又爱“面子”讲“哥们儿义气”,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了帮助小文健康成长,早日回归社会,承办法官团队对小文开展建档、帮教工作,针对小文的性格、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告知其明是非、守原则、谨慎交友,建议其努力学一门手艺或技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本领挣钱。并向小文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档案封存工作,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现已满十八周岁的小文,在法官的鼓励和帮助下,最终找到了一份能自食其力的工作,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小文的父母也向法官讲述着小文的变化,通过这件事,孩子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且改变很大:一是法律意识增强,知道挣钱不容易,不贪图便宜;二是进一步明确交友界限,知道和朋友之间的交友需要谨慎;三是孩子情绪稳定成熟很多,能够多角度看问题;四是参加工作后,亲子关系有所改善,能体会父母的不容易。

帮教成长 点亮未来

小文一案,让办案法官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多思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和矫正工作,就要做到打击与预防、惩罚与教育、感化与挽救、办案与预防有机结合,为失足少年正常回归社会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

下一步工作中,邓州法院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引路人,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全面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供稿:罗晨蕾 朱小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