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过错方能诉讼离婚么

过错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也即意味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双方如果确实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婚姻,那么是可以离婚的。法律并没有剥夺任意一方离婚的权利,即便是婚姻中的过错方,依然有权利请求离婚,可以自行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过错方提出离婚能离吗

不一定

“过错方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就能依法判离;反之,如果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夫妻在调解过程之后又和好的,那么即使一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法院也不会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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