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按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见,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须办理必要的手续。首先,应对历年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其次,将增资方案交由股东大会讨论,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第三,需要向社会增发股票,还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四,资本公帜转为实收资本所引起的实收资本增加超过原注册资本20%时,则应先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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