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破产后应当如何处理其注册资本

企业破产后其注册资本应当用于偿还债务。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

企业破产后必须要注销企业名称吗

企业破产后必须要注销企业名称。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可见公司注销是我国法律法规针对公司及其经营者,在其出现公司解散或者经清算的情形,需要终止公司时的一项法定的义务。因此注销公司登记完成后,一家公司才宣告终止,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

公司破产怎么清算

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是: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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