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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方日报》消息,6月23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绩发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东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已完成,将于6月25日11时30分起向已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

6月25日12时起,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

《通知》提醒,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7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7月4日10时起,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地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部对高考宣传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报”等内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高考成绩,不得在录取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情况,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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