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1、是要求履行的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

2、是接受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履行的利益;

3、请求保护债权。债务人不履行不当的,可以请求国家机关保护;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

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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