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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新能源资源开发,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支撑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近日印发《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第一批建设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共154个,装机1579.17万千瓦。

为确保今年实现新开工新能源1500万千瓦、投产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1500万千瓦的目标,《方案》列出了154个项目建设清单,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投资约700亿元,其中,昆明市19个项目、装机228万千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个项目、装机205.5万千瓦,楚雄彝族自治州17个项目、装机169.3万千瓦。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近20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6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00万吨。

《方案》明确,州(市)按照本批次项目清单制定开放方案,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以资源出让、缴纳保证金诚意金、收益留存、企业援建等名义增加非建设成本;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缩短用地、用林等审批时间,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服务;各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网投产。(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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