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军人一方的财产如何分割?军人退伍后离婚怎么分财产?

离婚时军人一方的财产分割方式是: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后离婚分财产方式如下: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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