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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甘肃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全省14个市州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全省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2022年以来,甘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了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通报机制,指导各地强化污染管控,减少轻、中度污染天气,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适时更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截至目前,甘肃省已建成36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点、112个省控监测站、986个区域微型监测站,建成天水、定西、临夏3个市州空气质量组分站、兰州市大气超级组分站,配备激光雷达走航车和大气移动综合监测车,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监管能力。各地充分发挥各类监测站点作用,紧盯国控站、省控站和微测站监测数据,时刻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各类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实现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