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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厦门市海域伏季休渔期将从5月1日起开启。昨天上午,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详细解读了今年伏季休渔政策。

据介绍,今年,厦门海域伏季休渔具体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伏季休渔渔船共726艘,其中捕捞辅助船8艘。伏季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今年伏季休渔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违反休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有效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满足沿海捕捞渔民生计需要和实现渔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

厦门市自1999年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以来,至今已是第25个年头,这些年来国家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数次调整。2021年伏季休渔制度再次对休渔时间进行调整:我市休渔时间统一为2021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这一调整更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利于渔业生态的改善,利于渔民的长远利益,利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那么休渔期内,市民可以进行娱乐性垂钓吗?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休渔期内不禁止娱乐性垂钓,但市民需形成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观念,不从事带有捕捞性的垂钓活动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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