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会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春生介绍了山东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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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共10条,涵盖了大众文旅消费的焦点、热点和迫切需求等各个方面,都是能够最大限度拉动文旅消费的“硬招、实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努力拉动文旅消费一季度同比基本拉平,上半年同比恢复增长,尽快实现全面复苏。
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2023年上半年,组织全省各市推出100场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1亿元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给予补助,争取间接带动消费200亿元以上。
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2023年1月21日至3月31日,全省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至少半价优惠,强力拉动景区流量,带动景区及综合性消费。省级财政安排7000万元根据各市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办好“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围绕一年四季、黄金周、节假日,开展不同主题推介活动。近期重点开展“好客山东贺年大会”系列活动,策划开展“黄河大集”品牌活动,策划推出“过年就在山东玩”系列产品,宣传推介“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邀请广大游客来山东过大年,以活动促人气、促消费。
引导扩大文化消费。鼓励公共文化场馆举办基本公共服务之外的特色精品展览、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销售,由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给予补贴。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助力打造“山东手造”品牌,统筹财政资金1000万元,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推出一批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省级财政安排1100万元,大力支持省直院团精品剧目走向市场,对省直剧场引进精品剧目开展市场化演出等给予补助,带动全省演艺市场加速恢复。
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推动景区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引导景区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等投入力度,提升全省旅游景区品质和竞争力。省级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支持20家景区打造智慧旅游样板景区、20家景区提升公共服务设施。
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大力实施“引客入鲁”计划,聚焦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组织开展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出台旅游招徕激励机制,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资金根据各市旅游招徕奖励政策实际情况进行奖补。同时,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各市大型网络营销活动予以奖补。
加快启动入境旅游。出台入境旅游奖励办法,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入境旅游予以奖励。同时,省级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创新实施“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海外营销工程,在海外举办孔子文化和旅游大使专项活动等,进一步提升“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
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紧扣文旅消费新热点,大力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发挥“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引领作用,举办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活动,推出一批乡村美食、乡村好物。省级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对100个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支持。
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落实文旅企业帮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百亿惠千企”行动,年内推动全省文旅产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1000家以上。同时,策划举办文旅企业专场招聘会,用好高校、培训机构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破解文旅企业“用工荒”、人才短缺问题。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启动实施“好客服务 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动旅游全要素服务质量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文化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落实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积极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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