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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近日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太原市完成的重点任务包括: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完成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等。

我省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9万吨、0.28万吨、8.01万吨、3.40万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实施过程中,推动煤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到2025年,24户钢铁联合企业、38户水泥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太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实施过程中,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太原市完成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建材、节能门窗、节能洁具等新材料新产品,加强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升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成效。太原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5%。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过程中,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化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治理力度,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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