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记者从大会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9万人,全省各类调解组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案件50万件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8.5%。


【资料图】

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8.5%

近年来,安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省各类调解组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案件50万件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8.5%。

安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镇(街道)调委会分别配备不少3名、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50%以上的村(社区)调委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9万人,其中,行专调委会3402人,乡镇(街道)调委会3542人,村(社区)调委会12095人。

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健全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六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5.6万件,调解成功312.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9%。

2021年,全省开展攻坚行动,化解商品房、物业和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3.2万件。2022年,将家事、乡村振兴、城市生活、营商环境等四类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化解纠纷17.1万件。

此外,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5万个“百姓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纠纷7.5万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3.2次。

“1+4+N”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安徽省强化调查研究,注重建章立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安徽省“1+4+N”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协助完善“县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设立村(社区)调委会1.8万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570个。建立研判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势,实现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录入、分析研判、报告预警的流程标准化、常态化。

安徽省大力推进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金融保险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各类行专调解组织1074个。截至目前,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组织1273个,信访部门设立调解组织456个,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导入人民调解渠道,实现案结事了、心平气顺。

此外,整合调解工作力量,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17个,实现矛盾纠纷“一门受理”,高效化解。推进“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设立“个人调解室”928个,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更为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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