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8.1%,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8,在湖南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一位。至此,湘西州连续五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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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湘西州委、州政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高位推动、问题导向、分类施治、从严督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人民群众答卷。

2022年以来,湘西州政府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会议听取蓝天保卫战工作汇报4次以上,分管副州长每月专题部署蓝天保卫战、特护期每周调度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社区开展城区大气环境点源、面源污染巡查,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大格局。

从每月通报排名,到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问题突出的县市下发预警函,从全州八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溯源分析,到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聚焦重点因子,到科学防控,湘西州始终以硬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9月、10月,吉首市出现5天臭氧超标天气,且各县市均有不同程度臭氧污染,直接影响到空气质量年度优良率指标,这种情况在往年并不常见。

湘西州立即组织气象、监测中心站开展原因分析,形成《2022年吉首市干旱气象条件对臭氧的影响分析报告》,同时针对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开展常态化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共开展现场检查2084次,发现问题273个,整改完成224个。

从开展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到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湘西州生态环境与住建部门、商务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联合开展扬尘专项防控、加油站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检查、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车检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夯实湘西州蓝天保卫战协同管理制度提供保障。

大气特护期(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是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时期。特护期受不易扩散的气象条件、外地传输及本地污染物叠加等因素的影响,易发生污染甚至重污染天气。

为消除污染天气,湘西州扎实开展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涉气污染源每日排查整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开展现场检查2084次,发现问题273个,整改完成224个,开展城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集中停放地和重点单位抽测工作,共抽测柴油货车1028辆,对其中81辆不合格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3345辆,挂牌3267辆,对低排区内4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性抽测,不合格107台,处罚7台,罚款35000元,限期整改100台。

湘西州加强气象与环境空气质量会商,通过视频会商系统、建立微信群、线下会议等方式,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气象部门即时报送不利气象因素数据。

该州通过重点时段扬尘防控、柴油车辆绕行等措施成功消除5天轻度污染天气,进一步增加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2022年,投资700余万元的湘西州颗粒物组分站及非甲烷总烃站建成投运,科学研判大气污染成因,客观评估污染天气应对效果。

该州共建设39座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吉首市中心城区主干道设立了3个移动源固定遥感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此外,湘西州还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加强大气污染物减排、低碳减排、低碳生活等相关报道,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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