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湾朱村鸭禽养殖户刘某某、姚某某分别占用约300平方米河道围网养殖蛋鸭,造成河道水质污染……”10月18日,江苏省兴化市林湖乡党委收到了该市委巡察办下发的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
“对巡察发现的占用河道围网养殖水禽问题,我们不回避、不遮掩,立即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辖区内再发生。”收到《立行立改通知书》后,林湖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乡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加快推进整改,该问题当日就全部整改到位。在抓好立行立改的同时,林湖乡党委以点带面,集中力量,利用一周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占用河道围网养殖整治专项行动,乡纪委、效能办每日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据统计,全乡共排查此类问题20余个,已全部整治到位。
针对巡察立行立改问题,林湖乡纪委第一时间对湾朱村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同时,向乡兽医站党支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党支部、水利站党支部联合制发了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排查预防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担当,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安全。
“自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林湖乡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林湖乡党委始终与巡察组同向而行,对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下一步,我乡将压紧压实自身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清单,逐条落实销号,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力促全乡党员干部作风效能进一步转变,以实绩实效推进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林湖乡党委书记周建根表示。(王小芳 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