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港荣公司财务人员高媛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了揭阳市某企业开具的 1 张金额 113831.23 元的“全电”发票,经过一番操作后,在“税务数字账户” 中顺利打印取得全电发票。
7月18 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电发票扩大受票范围有关试点规定,我市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7户企业收到试点城区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标志我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据介绍,全电发票是指全面数字化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现行的纸电发票相比,用票流程更加简化,无需使用税控专业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系统自动赋予开票额度,能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
我市列入全电发票试点地区后,市、县两级税务部门成立“受票扩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开展多轮内外专题培训,确保受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让企业享受“全电发票”便利无障碍。
与此同时,市税务局按受票纳税人划分全电发票网格,配置1050名税务服务网格员,实行“兜底网格服务”。并对照广东、内蒙、上海三地试点开票企业名单,筛选出我市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对发票接收过程全流程跟踪,系统操作全流程辅导,确保企业成功接收到发票。
据悉,我市税务部门将继续采取 “集中预先辅导、随票全面覆盖、网格兜底保障”的组合式服务措施,建立 “滴灌式”服务体系、“跟进式”提示提醒和“直联式”辅导机制,实现我市 “全电”发票全覆盖。(记者 谢蕾 通讯员 冯轩 杨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