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私自侵占公共区域怎么办

小区业主私自侵占公共区域,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小区公共区域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新小区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

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是: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

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申请报告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提供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或者10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

(2)具备成立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单、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备设施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2、成立筹备组

张贴《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组织筹备组成员,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筹备组后7日内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

注意事项:

(1)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到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筹备组成员包括:业主、建设单位、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成员由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3)筹备组人数应当为5-11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60%。筹备组组长由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指定人员担任。

3、筹备工作

注:筹备组履行的职责,详见《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5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日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公告相关内容包括: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

(2)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3)拟定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4)确认业主身份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6)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注意事项:

(1)筹备组指定计划表,会议要有记录,做好筹备工作期间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公告内容均要拍照片存档;

(2)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确定可参考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3、24、25条规定。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先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再发布公告。

4、业主大会成立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确定下列两项内容之日起成立:

(1)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2)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11人(单数)。

注意事项:

(1)做好选票发放、选票收回、选票验票、选票唱票、选票统计等书面记录材料,并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所得票数的公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3)业主委员会成立公告及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人员分工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必须具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公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5、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住建局和区镇或城市管理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户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4)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5)业主大会成立经过情况(社区签字盖章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

(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物业费缴费证明;

(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房产证明。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新楼盘倒挂是好还是坏

新楼盘倒挂是坏。新楼盘倒挂是指在房地产市场中,某些新建的楼盘在开盘后,由于价格过高或者市场需求不足,无法及时售出,导致楼盘空置或者销售缓慢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销售,如降价、赠送装修等。

新楼盘倒挂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会不利于消费者利益、房地产市场长远发展等。

一二手房价格倒挂,购房者会得利吗

不一定。

1、首先,因为新房的房价低,导致很多购房者前来抢购。举个例子,新房的预售证价格因为比周边的二手房还要低40%,结果引发了购房者的抢购,416套房源有43953租客户购买,购房者买到房子的概率仅0.95%!

2、其次,开发商在出售这种“低价”新房时,往往有很多附加条件。比如,要求购房者全款支付,或者首付六成以上,有的开发商甚至还捆绑上装修、车位来卖。例如,青岛市即墨区某楼盘开盘,全款客户优先选房,首付比例低的只能后选。并且,无论是哪类购房者买房,都必须再额外购买一个9万元的车位。

3、对于大部分刚需购房者来说,全款买房无异于天方夜谭,在房价处于高位的情况下,能够凑齐首付就已经不容易了。但是如果只是凑够了首付,要想买到一套合适的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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