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都要以下手续。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刻制印章;

5、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推荐内容